上证公告(监察)〔2019〕119号
根据2019年08月06日各证券公司上报和信用帐户持有数据,我所发现大湖股份(600257)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0.439%。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单只股票的融资监控指标达到25%时,本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9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