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告(监察)〔2015〕068号
根据2015年5月12日各证券公司上报和信用帐户持有数据,我所发现浙能电力(600023)融资监控指标低于20%。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第六章第四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我所将从2015年5月13日起恢复该标的证券的融资买入。
特此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1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