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户流程:
(一)投资者申请注销账户
投资者需要注销信用证券账户时,应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信用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及相关文件到营业部进行办理。同时投资者应查看本人信用账户的资产负债情况,确定已了结全部的融资融券交易,并且已将信用账户中剩余证券从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划转到普通证券账户,方可办理注销业务。相关文件不全、不实或者无效的,则无法办理注销申请。
(二)填写《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业务申请表》
投资者办理注销申请时,需填写《融资融券信用账户业务申请表》。同时确认填写的注销部分信息完整、正确,方可办理账户注销手续。营业部会按照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报备被注销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注销后,其信用证券账户号码不予保留。如果投资者需要重新在营业部开立信用证券账户,相应的信用证券账户号码需重新向中国结算公司申请配发,即投资者需要在营业部重新申请融资融券业务。
(三)撤销资金账户的三方存管
投资者注销信用证券账户后,应按营业部的要求完成注销相对应的信用资金账户,撤销第三方存管关系,并在打印业务凭条上确认签字。投资者更换融资融券交易委托证券公司的,在向我司申请开立新的信用证券账户前,应当先注销其在原证券公司开立的信用证券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