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保障股票期权试点业务开展,fh至尊平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就ETF期权试点期间费用标准明确如下:
1、经手费的收取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标准为准;
2、结算费的收取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公布的标准为准;
3、我司收取的交易佣金不超过每张16元(不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费用);
4、暂免收取卖出开仓(含备兑开仓)的相应费用。
业务类别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收费机构 |
ETF期权 | 经手费 | 经手费每张1.3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备兑开仓的交易经手费 |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
交易结算费 | 每张合约0.3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备兑开仓交易结算费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权结算费 | 每张合约0.6元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 |
交易佣金 | 不超过每张16元;暂免收取卖出开仓、备兑开仓的交易佣金 | fh至尊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
注:产生交易佣金的委托方式有备兑开仓、备兑平仓、买入开仓、卖出平仓、卖出开仓、买入平仓、行权。
我司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相关机构的规则变动或市场情况调整相关费用的收取。
特此通知。
fh至尊平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