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fh至尊平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fh至尊平台”、“辅导机构”)与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市贝斯达医疗”、“公司”)签订了《辅导协议》,受聘担任深圳市贝斯达医疗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并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报送了辅导备案登记材料。报送备案登记材料之后,fh至尊平台辅导人员按照《辅导协议》对深圳市贝斯达医疗进行了辅导。现将第一期(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主要辅导工作向贵局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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