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2015年一号文件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政策词组是“加快构建”,在此目标下将推进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方式,引导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鼓励工商资本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农业社会化服务。
“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龙头企业,方向是符合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但之前只在地方操作,这是首次‘自上而下’式推开。”一位农业部人士称,“按照惯例,具体操作文件会在一号文件后有所动作。”
从土地利用角度来看,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工程师谭明智认为,农地入股涉及农业经营、村庄治理、利益分配等方方面面问题,如果单纯从解决农业经营问题着手,势必会留下隐患。一旦土地所承载的价值不再局限于农业生产的时候,各类以集体为核心的利益纠纷便会层出不穷。对此,上述农业部人士持较乐观态度,他表示,“政策的作用是引导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和龙头企业,但每一项政策发布后都会有一定缓冲期和适应期,其实施方式一定是多类型的,在市场驱使下,对土地经营权的使用如何达到最优?要相信农民和企业肯定会做出最符合自己利益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