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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废气治理行业研究报告

作者:赵晶晶

一、行业管理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自律性组织

本行业实行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宏观调控与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相结合的监管体制。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工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各省市相关部门,主要负责行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环保机械行业协会是环保行业自律性管理组织,负责制定行业规范及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自律性机制。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我国将环境保护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力度,推进环境保护进程,制订了一系列政策、规划,国家颁布关于大气治理的主要政策和文件如下:

类别

政策

时间

出台部门

主要内容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4.29

全国人大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0年9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2月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拟取消现行法律“对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的罚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封顶。草案规定,对造成重大或者特大大气污染事故的,按造成直接损失的3倍以上5倍以下计算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01

全国人大

该法律是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的国家法律,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14年4月24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文件

《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

2007.05

发改委

规定燃煤机组安装脱硫设施后,其上网电量执行在现行上网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1.5分钱的脱硫加价政策。

国家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2011.12

国务院

到2015年,全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由2010年的2267.8 万吨、2273.6 万吨减少到2086.4 万吨、2046.2万吨。

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 十二五” 规划

2012.12.5

国务院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工业粉尘排放控制。

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

2013.06

国务院

加快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 重点行业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到2 0 1 7 年底下降3 0 % 以上; 建立区域联防联控机制等。

发改委调整脱硝和除尘电价

2013.08

发改委

发改委上调脱硝电价为1 分钱; 给予除尘电价2 厘钱。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3.9.10

国务院

到2 0 1 7 年, 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比2 0 1 2 年下降1 0 % 以上; 基本淘汰每小时1 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到, 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

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

2014.5.15

国务院

规定了2 0 1 4 - 2 0 1 5 年各地区燃煤锅炉淘汰和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任务, 2 0 1 4 年各地区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

“ 同呼吸、共奋斗” 公民行为准则

2014.8.11

环保部

倡导了八条公民行为准则, 包括选择绿色出行、举报污染行为等。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 2 0 1 4 ~ 2 0 2 0 年)



提出超低排放概念: 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 0 、3 5 、5 0 毫克/ 立方米)。

《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

2000.5

国务院

2000年,国务院通过该《意见》强调了解决区域大气污染问题,必须尽早采取区域联防联控措施;联防联控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等。其中VOCs 防止方面,要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从事漆喷、石化、制鞋、印刷、电子、服装干洗等排放VOCs 的生产作业进行污染治理。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止技术政策》

2013.5.24

环保部

2013年,环保部制定了该政策,政策作为VOCs 污染防止技术指导文件,主要提出了生产VOCs物料和含VOCs 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消费各环节的污染防止策略和方法。预计到2015 年,基本建立起重点区域VOCs 污染防止体系;到2020 年,基本实现VOCs 从原料到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减排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石化和化学工业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

2013.12.31

工信部

2013年,工信部通过该《意见》强调,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在石化行业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完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挥发性有机物限值标准,推广使用水性涂料,鼓励生产、销售和使用低毒、低挥发性有机溶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要于2015 年底前完成石化企业有机废气综合治理。

区域

方案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2014.7.25

环境部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 0 1 3 年下降3 0 % 以上; 陆续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任务。

珠三角及周边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2014.11.17

环境部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 0 1 3 年下降2 5 % 以上; 陆续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任务。

长三角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

2014.11.17

环境部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等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均较2 0 1 3 年下降3 0 % 以上; 陆续完成火电、钢铁、水泥等行业的脱硫脱硝除尘改造任务。

针对工业废气治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依托,制定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不断修订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储油库大气污染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8664-2012)、《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6171-2012)代替(GB16171-1996)以及《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6项有色金属行业排放标准修改单等,对重污染行业空气污染物排放设置了更为严格的排放控制标准。


报告全文请点击PDF在线阅读:

工业废气治理行业研究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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